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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公司“柏维力”商标被认定为 “安徽省著名商标”

    来源:柏维力公司    浏览次数:797 次    发布日期:2014-11-20

        

      2014年11月17日,宣城柏维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“柏维力”商标荣获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 “安徽省著名商标”。为“柏维力”品牌化路线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 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,已不仅仅是企业商品和服务的标记,同时也是商品市场信誉、占有率、竞争力以及整个企业形象的象征。

       

      我司从成立开始就重视品牌建设与商标保护,制定了商标管理制度,不断完善商标管理机制。柏维力坚持以品牌战略为核心竞争力,凭借完善的品质保证、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,在保健品行业中取得诸多美誉。截止目前共申请了41项专利,其中17项发明专利,11项实用新型,13项外观设计,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,实用新型11项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保健食品批文32项,已获批6项。向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15个,已获得注册号一个,另有3个注册商标正在公告期。
          此次荣获“安徽省著名商标”,是我公司多年来严格质量管理、热忱服务客户、坚定不移实施品牌战略所赢得的回报,必将进一步提升“柏维力”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,增强市场竞争力,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企业的发展,也为我司今后保护自主品牌、打击侵权假冒增添了新的法律武器。